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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

    时间:2013-03-19
    核心提示: 通知规定,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
       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3.2万人,就业总体压力依然较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昨天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今年江苏省将确保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
     
      通知规定,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此外,今年江苏省还将购买5000个公益性岗位,包括:基层公共卫生、基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基层民政、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岗位,有效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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