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中国率先试点延迟退休的地方,用的是弹性退休的方式,两年过去了,申请者只有寥寥千人。并非强制的弹性延退为何遇冷呢?又有何启示?
01 弹性延退试点效果甚微,引人惊诧
上海可能是中国最适合试点弹性延迟退休的地方之一,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
在上海“柔性延迟退休”的政策出来时,学界一直认为这其实就是变相的“推迟退休年龄”。上海的确也存在很多试验条件,它是中国最早变老的城市,早在1979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要早二十年左右。生育率很低,人们生育愿望普遍不高。所以养老金压力很大。
专题《别拿“劳动力不足”来忽悠延迟退休》已经指出,许多岗位其实都要求体力好。老年人实在无力,也竞争不过年轻人。这是产业结构问题。而多数社会老年人口最能发挥余热的还是需要经验的技术或者管理岗位。同时,上海的城市化程度高,农业人口相当少。其产业结构一直也在升级转型,脑力劳动类岗位的占比相对大。比如,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上海统计年鉴》就能发现,2010年城镇职工中从事信息产业和金融业的人员在全体在岗职工占比上,上海是全国的两倍左右。上海的“柔性延迟退休政策”也的确是针对这类技术性人才,可谓正对路子。所以,上海试点时,专家学者们充满了期许。
结果上海试点了两年,申请人数仅仅以千计,与一年300多万的退休职工人数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仅仅是后者的三千分之一左右。
02 其实弹性延退不用引导,人们自然就基于利益考量
存在“法定退休年龄”和“平均有效(实际)退休年龄”两个退休年龄
许多力挺延长退休年龄的说法都会引用西方国家的情况,像是美国、德国、英国这几个国家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都在65岁,所以不少人轻易得出结论——人家的确比我们工作时间长,也老有所为,缓解了劳动力压力。事实上并非如此,人们经常说的“推迟退休年龄”是“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能够全额领取国家养老金的年龄。而在统计中,还有一个叫作“平均有效退休年龄”,指的是从劳动力市场退出的老龄劳动者的平均年龄。既然是劳动力市场,就不局限于劳动者之前就职的企业了。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2012OECD养老金展望》一书,其34个成员国中只有9个的男性“平均有效退休年龄”要大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经常被拿来举例的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等等国家老年人其实大部分都还没等到拿全额退休金就从劳动力市场退出了。
在女性老龄就业者中就只有6个。而OECD的男性平均法定退休年龄是64.4岁,平均有效退休年龄是63.9岁,女性则分别是63.1岁和62.8岁。
如果生活没有很好的保障,人还是会选择工作
在OECD平均有效退休年龄大于法定退休年龄的9个国家中,男性差距在2岁以上的也就墨西哥、韩国、日本和智利四国。而韩国差得最多,男性是11.4岁,女性是9.9岁。
实际上,在韩国,还有另外一个退休年龄,就是韩国人离开“一生中从事时间最长的岗位”的平均年龄,根据韩国统计厅的数字,2011年男性是55岁(平均是53岁)。也就是说,许多人在从原来的单位退休后,为了生活又被迫出来谋生。根据OECD的资料,韩国65岁以上人口的收入水平仅为家庭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二,在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最低。韩国国内媒体的分析称,韩国老人的养老金收入比重仅为15%,而劳动收入比重达58%.而在法国,养老金收入在老人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86%,劳动收入仅占6%.
去年,澳大利亚金融研究中心(ACFS)发表了《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从充足性、可持续性等方面对包括中日韩在内的18个国家做了评级,结果中日韩和印度一起包揽了后四位。在养老金替代率,即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比率上,打分都很低。
所以,其实大部分人的退休年龄都是弹性的,只要生活来源有保障,许多老年人哪怕拿不到全额工资也会提前退休,可没有保障的往往就要“疲于奔命”了。当然,这里的保障不单单指个人,有时还在于整个家庭,例如为子女买房之类的。目前在中国还没有看到全面的“平均有效退休年龄”的调查。可有相似养老金问题的韩国的经验可以作参考,也就是说,对于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官方要做的不是如何引导他们延退,而是如何保证他们在继续劳动时的权益。
中国试点弹性退休效果不好也在于需要工作的自然在工作,很多人选择返聘比延退更有利
国际上的普遍情况在上海也不例外。是上海的劳动者一过了法定年龄就退休了吗,当然不是。上海的柔性退休政策实际上对企业和个人都没什么特别的优惠,在员工延退期间,企业一样要支付养老保险金,企业认为这实在是负担。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很多也不会觉得划算,因为多交一年养老保险,退休能够多拿到的钱并不多,在养老金的社会统筹部分,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养老金的激励仅增加1%.许多人都感慨,要多久才能把自己多交的钱拿回来啊。如果退休再返聘,则相当于双工资,像是会计等行业,有的还能兼好几份职,成了抢手的香饽饽。当然,如果工作所拿工资远远大于退休所拿工资,选择延退对劳动者是划算的,可企业却不会愿意增加自己的养老金上缴负担。
所以,有能力、有愿望或者有需要工作的,不用任何的强制,早就在工作。
03 政策需要做的是保障权益和公平,否则可能滋生新问题
对劳动者:保障老年劳动者不被“欺负”,也给更多养老金增长幅度激励
返聘其实是一大社会问题,由于在涉及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中,老年人算不上“劳动者”了。所以和企业的雇佣关系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护,维权很难。如果企业和老年劳动者签有专门的雇佣协议书,作出一些权益方面的约定,被返聘者的权益才会有很好的保障。可事实上,企业往往不愿签。
同时,如果政策只着眼于一些有技术的人才是不行的,很多劳动者想上岗却缺乏新的经验和技术,而在很多国家,会支持专门的机构进行老年劳动者技能再培训,抑或对培训老年劳动者的企业予优惠。
所以,如果有法律法规对老年劳动者的聘用作出规定,确定起“劳动者”的地位,反而是好事情。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越晚退休能够得到的退休工资比例越大自然是很好的激励。这也是许多国家的做法。
对企业:雇佣老年劳动者的企业有各种配套优惠措施
像是韩国就会补贴雇佣老年人的企业,而瑞典、芬兰等国则会减免企业的一些税费。日本的做法更有创造性,一些企业只支付60-70%的工资,而老年雇佣只用工作半天时间,也保障了精力。总之,不能把制度变成甩包袱给企业。
最重要的是保障公平:消灭不公,同时不能让弹性延退变为新的不公平制造点
其实一直以来,关于延退的争议中,声音最大的还是公平问题。在上海试点之后,人们非常关心和好奇的一点就是申请的都是些什么人?
政策刚实施半年左右的时候,官方曾经说有两百多人申请,一半来自私企,且报上来私营企业延迟人的收入都在一万块左右。而在媒体采访中则发现,一些人申请是为了如何“保住位置”。上海一位曾经就职于某大型国有航空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向媒体记者透露,该公司申请延迟退休的基本上都是机长及企业管理层,但是没有一个人成功获得审批。未获批准的原因是,该企业常年亏损,无力为员工支付延迟退休期间的养老保险。其实,另外很多地方也有试点弹性退休的政策,不过是限于针对于机关干部的。这,无疑又让普通人觉得和“位置”有关。
所以,这就需要公平来兜底。像是日本,有所有国民都一样的、保障程度低的养老金做最低层次的保障。但在更高层次的企业和公务员养老金上就存在双轨制,日本政府调查发现2010年时,国家公务员的退休补贴和养老金合计金额比民间企业人均多出403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1万元)。因此制定了削减公务员退休补贴计划,要削减13%.这个措施反对声也很大,不过,日本政府日本政府表示,减少“官民收入差”的行动不会停止。更有媒体报道减薪所得的6000亿日元会用于大地震。
而一旦柔性的变成了强制的,要担心的就是如何给弱势群体兜底,防止老年劳动者被企业解雇了,又拿不到养老金。所以日本新通过的《高年龄者雇用安定法》修正案规定,只要年满60岁的企业员工希望继续工作,企业必须雇佣至65岁。
结语
在民间,弹性延迟退休的人其实很多,对这个问题,人们其实会基于自身利益考量。政策要发挥的作用其实不是引导人们做什么,而是如何保障权益和促进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