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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小微企业36条:明确优先采购标准

    来源:京华时报 时间:2012-12-14
    核心提示:12月13日,市经信委副主任姜贵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北京市支持小微企业36条实施意见已基本走完程序,即将公布。届时不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将由5亿扩大到8亿,而且明确规定3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将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300万以下政府采购首选中小企业
     
      本报讯  12月13日,市经信委副主任姜贵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北京市支持小微企业36条实施意见已基本走完程序,即将公布。届时不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将由5亿扩大到8亿,而且明确规定3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将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北京市共有中小企业25.2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7%,而且他们贡献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税收分别占全市企业总量的56.6%、68.2%和62.3%.
     
      姜贵平介绍,在北京版36条实施意见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从资金、基金、政府采购等领域都有增强、细化,从而更方便政策落地。
     
      其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从现在的5亿元增加到8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融资创新、基地建设等;同时,支持中小融资的基金规模也将在目前20亿元的基础上继续扩大。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政府采购中明确,3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将优先向中小企业倾销,而目前国家的规定是每年政府采购的30%向这些企业倾斜。姜贵平称,中小企业一直有这样的疑惑,政府采购的30%到底是多少,现在明确规定300万以下政府采购的都优先考虑中小企业,这样更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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