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初审稿中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不变。
名词解释
免征额
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起征点
又称“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6月15日,全国人大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公众意见。其中对于3000元作为“起征点”一项,15%民众赞成,35%反对,48%要求修改。此次征求共收获237684条意见,创历史之最。其中,意见数前三位地区为京粤沪,占总数的43%。据悉,人大将于本月27日至30日再审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