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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大学生创业可享注册资本“零首付”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1-05-19
    核心提示:今年长春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创业,允许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政府了解到,今年长春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创业,允许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据了解,长春市要求各市、各县(市)区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创业扶持资金,专门用于创业项目征集、评估、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经营跟踪扶持,创业促就业网点购置、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风险补贴、创业启动补助以及大学生创业资助。

        另外,措施还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小饭店、小旅店、网吧除外)进行注册登记。高校毕业生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其出资额可自行申报,不受最低出资额限制;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

        在小额贷款方面,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社会组织或开展网上创业就业,经审核并获得《长春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可凭《证明》及《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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