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时报》11月25日文章,原题:中国女性拥有更多就业机会,也面临更多麻烦
冯小姐的遭遇可以充分诠释上面的这一结论。26岁的冯小姐毕业于法国一所商业学院,可熟练运用汉语、英语、法语和日语,她在今年1月至4月期间先后到12家中国私营公司去应聘,希望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能够获得高薪,但是却都无果而终。
冯小姐说:“老板拿着我的简历问过几个问题之后说:‘简历上说你刚刚结婚,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我知道这通常是最后一个问题,我回答说五年之内没有这个打算,但是,他们不相信我。”
在过去的30年间,中国的经济改革政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与上一辈相比,她们有更多的自由选择自己将来的道路。农村的女性不需要再被拴在公社制度上,城市的女性也不需要再接受被分派的工作,更不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才可以结婚或者生孩子。
中国政府的支持使得中国女性享有了更多的自由权利,但是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并未就此消除。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地区,许多雇主仍然会选择男性劳动力,因为女性劳动力的产假和生育费用将会增加雇主的成本。这导致了即使像冯小姐这样的高学历求职者也会被用人企业拒之门外。
此外,企业内损害女性权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专家称,只有少数女性敢于直面应对雇主的非法雇佣、以产假为由辞退员工和性骚扰等现象。一些雇主通常会钻法律的空子,对员工的性别、年龄和容貌做出特定规定,因为中国的法律并未对“性别歧视”做出具体界定。
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在2008年,中国有67.5%的15岁以上女性受雇于各个企业。中国政府最新的数据显示,在2008年,这一比例和2000年相比有了较大降落。在2000年,在16岁-59岁的中国女性中,有71.52%的人受雇于各行业,中国男性在同一年龄阶段的受雇比例则达到82.47%.与此同时,女性工资额占男性工资额的比例由64.8%降到了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