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新两国教育部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国家汉办拟于2011年1月中旬为新加坡招募一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 届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赴新加坡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工作。按规定,应聘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应获得学位证书;应聘者应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具有较高的英语交际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据悉,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者将获得优先。
据介绍,被录用的汉语教师在新加坡的任期为2-3年,在新加坡期间每月月薪为2409.14—4352.72元新币(约12000—21700元人民币),除了每年12个月的薪金外,教师还享有浮动年终奖金。不过,教师在新加坡的一切费用须自理。
符合条件者备齐相关资料后,须于11月26日前到省教育厅对外交流合作处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参加面试候选人员名单、地点、时间将于12月下旬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