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本市提出的人才发展的目标,本市将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在人才的引进、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等方面采取新措施,统筹开发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各类人才、数以十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并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支持人才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人才智力能“租赁”海外人才拿“绿卡”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让人才发挥更大效能,更好地服务本市经济发展,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才合法权益,《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首次提出将发展人才智力租赁业、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实施“三支队伍”合理流动等创新举措,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为保障人才流动规范有序进行,本市将建立人才业绩档案,发展人才智力租赁业,鼓励人才自主流动。探索建立居住证与户籍对接制度,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为在本市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市民待遇。同时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之间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三支队伍”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完善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施政府雇员制,完善辞职辞退制度、争议仲裁制度。
保障性住房人才优先
新出台的《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提出,本市将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本市提出,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有条件的地区要专门建设人才周转公寓;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健全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在企业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点倾斜。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功勋荣誉制度,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才。调整规范各类人才奖项设置。研究特殊人才有关税费减免或代偿代缴办法。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办法,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
滨海新区创建“人才特区”
围绕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本市提出将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一批重大人才政策和工程,创建“人才特区”,加快建设“中国・滨海科技城”,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
为实现这个目标,本市将加快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计划、国际顶尖大师进滨海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企业家培育计划、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使滨海新区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加快推进功能区开发,吸引、建设更多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建设,为培养和聚集更多优秀人才提供高水平事业平台。发展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天津滨海新区分市场,为海内外人才来津服务搭建畅通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