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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居民赴大陆就业首纳入事业编制

    来源:中新社 时间:2010-09-17
    核心提示:来自台湾省台中市和彰化县的两位台湾居民,近日被厦大录用为正式编制教师。这是台湾居民到大陆就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首例。
     中新社厦门9月17日电 来自台湾省台中市和彰化县的两位台湾居民,近日被厦大录用为正式编制教师。这是台湾居民到大陆就业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首例。

      据厦门大学17日介绍,今年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台湾台中市居民陈经超,和毕业于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所的台湾彰化县居民江永基,日前被该校录用为新闻传播学院和经济学院的正式编制教师。陈经超于16日晚开启他在厦大任教生涯:为60名学生上第一节课《品牌学概论》。

      厦大校方称,该校此前也曾聘用过台湾居民担任教师,但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外的聘用,一般采用年薪制;此次两位台湾居民正式获聘为编制内教师,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大陆毕业生的同等待遇。这受益于福建省相关部门去年5月初,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台办和福建省政府批准同意出台一项台生来闽就业的优惠政策,允许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福建省内事业单位就业。

      受益于该惠台政策的陈经超对记者表示,当2009年他看到厦大招聘启事时,毅然向学校投递了简历。经过严格的面试、试讲等环节后,终于如愿成为该校一名助理教授。他说,除了在学术上钻研之外,他希望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所学和所长,为两岸的沟通和交流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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