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山东省财政厅传来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财政部近日正式批准山东省享受中西部省份小额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优惠政策,今后,包括登记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在内的几乎所有经营个体,在自主创业就业过程中,除了国家限制的行业,从事几乎所有小型微利项目,都可以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国家无息贷款。
政策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除国家限制行业(如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都视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微利项目贴息对象包括个体经营项目以及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自2002年起执行,但由于我省属于东部沿海省份,一直未享受到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各级财政落实贴息政策的支出压力较大。受资金因素制约,我省担保基金规模偏小,贴息覆盖面窄,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的贷款贴息基本没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的稳定增长。上述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必将极大地鼓舞各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工作热情,有力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