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武汉)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工作现场会昨日(28日)在硚口区举行,市卫生局等6部门宣布: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列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新建或改建5000人以上的居民区,必须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区政府管理为主,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办和业务评估。其服务重点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项目有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护理、转诊以及康复医疗等服务。
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和市民政局等6部门刚刚印发的《武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岗位管理、绩效考评、解聘等制度。其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实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据介绍,该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记者 王建兵 通讯员 杨斌 李放军 丁力 实习生 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