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于近日制定出台干部考核评价“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即健全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员)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以及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旨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正确用人导向。这标志着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个意见、五个办法”通过健全完善体现地方、部门、高校和国有企业特点的考核评价办法,使组织考察有充分依据,干部努力有正确方向,群众监督有明确标准,为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提供制度保证,努力把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引导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如何考核评价干部,历来为干部群众所关注。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突出实绩考核所引发的问题不断凸显出来。对广大领导干部来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解决好“如何考核政绩”的问题。目前,在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片面追求GDP,一味想着上项目、铺摊子、搞“政绩工程”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折射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还不够完善,比如,考核内容还不能鲜明地体现科学发展的导向,考核工作对老百姓真实感受的了解还不够深入,考核结果还没能得到充分运用。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对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考核还不够突出,对节能减排、资源环境保护的考核还缺少刚性标准,偏重考核发展速度特别是经济发展速度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参与调研起草的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所有这些,呼唤着新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这次出台的考核办法,可以说吸收了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成果,汲取了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说。“一个意见、五个办法”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指挥棒”,它注重完善考核评价内容,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把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增强能力;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把握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增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扩大干部考核评价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强化经常性考核,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任职考察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健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工作部门为任期考察)、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并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有机结合起来。 (作者: 记者 毛传来 通讯员 沈祖轩 编辑: 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