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正式应聘时的“试用期”相比,在校大学生的实习期性质更为特殊。由于此类“实习”往往并不与单位用工直接相关,一旦在实习过程中出现意外危险,难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案例时有发生。尽管如此,“实习难”仍然是诸多大学生面临的困扰之一。一些在校大学生表示,自己往往投出上百份简历,也难以获得一个实习机会。
大学生实习受伤难得赔偿
市民小孔是我市一家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大学生。2008年,小孔在一家企业实习时被龙门吊上的机器砸中右手,无名指被挤断一截。23岁的小孔就此落下残疾。虽然实习单位方面已经派人到医院进行了看护,而且给小孔发放了实习工资并支付了医药费用4万多元,但是在后续的治疗费和赔偿问题上,学校和实习单位各执己见,最终小孔将学校和实习单位告上法庭。
对于小孔受伤一事,实习单位方面认为,学生还没有毕业,学校应该履行对学生的监护责任,不应该把监护责任完全推给企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小孔一样在实习中遭遇受伤及其他事故的在校大学生为数不少。有数据显示,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大中专学生走上实习岗位。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因法律滞后,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一旦发生问题,大学生就会面临赔偿责任不明、企业学校推诿、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的困境。
律师表示,大学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所指的劳动者范围,实习大学生在工作中受伤,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不予认定为工伤。
而我市一所高校的学生处雷老师告诉记者,他们时常会看到学生拿来这样的实习协议书找校方签字:“实习期间,不准随意请假;没有任何报酬;学生上下班途中安全由学校负责……”雷老师说,现在关于大学生实习的安全保障问题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学校有时会为勤工俭学的学生购买保险给予安全保障,而很少对学生的实习购买保险。此外,学校也没有办法对学生实习期的安全负责,虽然学校会建议用人单位能给学生在实习期时购买保险,不过用人单位却往往不愿意增加这份额外的开支。
百份简历换不回一个实习机会
尽管在报酬、安全保障等众多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实习难”仍然是不少大学生感叹的难题之一。不少大学生反映说,有时向用人单位投递出上百份简历,也不一定能换回实习的机会。 “现在,大学生实习难和就业难一样,已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雷老师表示,许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大多要求应聘者具有工作经验。于是,大学生为了使自己在未来职场上更具竞争力,参加实习便成为一条必经之路。然而,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学校能够提供的实习岗位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且企业提供的实习岗位也十分有限。在经济情况不是十分景气时,许多企业还削减实习计划,从而进一步加剧实习困难。而困扰毕业生就业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缺乏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不足。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都希望招聘有工作经验的人。“实习难”这一现实问题,无疑令本就不是很顺畅的大学生就业之路更加难走。
有学者建议,要根本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重要的是提高毕业生素质,提高毕业生实践能力,解决大学生的实习难题。
2006年国家出台过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通知。此外,为进一步落实规范高校毕业生“实习制”,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戴皓也建议:明确大学毕业生实习一年以上的制度要求,使大学生在毕业时就具备至少一年的工作实践经验,没有完成实践课程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此外,国家应成立实习专项补贴基金,发放实习大学生生活补贴,支持大学生实习。大学生实习期间生活补贴由专项基金,企业单位,学生个人三方按比例承担,对于贫困学生可以免于缴纳。
而对于个别企业仅仅把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这类问题,律师认为,虽然早在2006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发出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但该政策目前尚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的支撑。“目前,还没有法律条例对实习这一概念进行定义,因此,实习生很难用法律条例为自己维权。”律师认为,条例应该明确其适用范围以及对实习这一概念给予明确的界定,将其与试用、见习严格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