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电话:0535-6730782
  • 微信公众平台
  • 个人求职客服
  • 企业招聘客服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热点 >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此为由离岗吗?

    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此为由离岗吗?

    来源:人社部微信 时间:2019-07-05
    核心提示: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员工可以此为由离岗吗?
       咨询
     
      2018年6月1日,李某正式入职服装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双方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4000元,每月工资于次月25日前发放。2019年3月25日,李某因对2019年2月少发300元的工资产生异议,遂与公司发生争执。此后,李某未向公司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3天。公司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李某询问缺勤原因,李某告知要等公司给他补足工资后再回单位上班。李某想咨询: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员工可以此为由离岗吗?
     
      12333解答
     
      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员工不可以此为由擅自离岗。李某应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要求公司及时纠错,尽快补发少发的劳动报酬,或是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请求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少发的劳动报酬,但不能以此为由擅自离岗。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客服服务热线
    0535-6730782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2008-2022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79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