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根据规定,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的资金有两部分,即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李师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是他本人2014年2月—2018年5月缴纳的计入他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统筹基金(单位缴费)的转移额以李师傅在兰州市的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月数,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额。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