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河南,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吸纳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就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担保贷款。
按照2012年11月15日下发的《河南省稳定就业专项工作方案》,处境困难不裁员的企业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都能获得相关的优惠政策或补贴。与此同时,解决现有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市民待遇问题,把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其中,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达到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最高可达5万元、总额最高可达200万元的标准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费“缓、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