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上,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慧英介绍了在社会保险中增加父亲假的立法建议,中央党校社会学研究生王庆杰向大家介绍了相关公众需求调查的调研成果,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安玲、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刘澄等专家还从政策与立法、国外经验、文化理论等角度论证了对男性生育护理假进行立法的必要性。
据悉,早在2006年,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得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在着手《社会保险法》起草工作,认为有必要运用社会性别的分析方法,在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有关生育保险的内容中,加入男性护理假的内容,从而使生育保险具有一定的性别敏感,满足公众对于男性参与生育护理事务的需求,推动两性在生育事务中的平等合作。为此,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组织了专题调查,分别在北京、西安、郑州、南京、扬州等地,发放了850份调查问卷,进行了访谈和召开企业座谈会,调查对象主要是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
调查显示,对“休产假也是男性权利”的说法,60.7%的人非常同意,31.4%的人基本同意,两项相加,92.1%的表示了肯定意见。因此有89.4%表示赞成男性休护理假,只有2.5%的人表示不赞成,另有7.2%的人表示说不清。在回答赞成休护理假的理由时,81.8%的人选择了“生育是夫妻双方共同责任”,71.2%的人选择了“产妇和新生儿特别需要照顾”。只有3.9%的人同意 “生孩子是女人的事”,3.6%的人认为“男人洗尿布不成体统”。 调查显示,多数男性是有护理愿望和内心需求的,至少是理解和承认男性的护理责任的,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不情愿,这也许可以说明当代人对于男性参与生育事务的态度和观念已经有了一个较积极的变化。
与人们的需要和观念变化相比较,工作和护理两者之间往往有较大矛盾。在回答如果男性主动放弃休护理的原因时,66.5%的人选择“工作太忙脱不开身”,43%的人选择“竞争激烈怕失去职位”,36%的人认为“休假的经济损失较大”。在不赞成男性护理假的理由中,有16.2%的人选择“会影响工作”,是该问题中选择最多的选项。
面对工作和护理的矛盾,人们更多希望政府能够通过法律和政策手段,建立工作和家庭兼顾的政策环境,并督促企业和社会改变观念和做法。对于“有关法律应该有男性休护理假的明文规定”,60.8%的人表示非常赞成,28.1%的人表示基本赞成,两项合计高达88.9%。对于“政府应强制企业给男性休护理假”,58%的人表示非常赞成,28.2%的人表示基本赞成,两项合计达86.2%。近九成人赞成男性护理假,与政策推动有很大关系。
回顾我国的立法中,还没有要求男性进入私领域的法律条款。各地规定的男性护理假,虽然具有地方性立法的意义,但只是计划生育的附带性政策,不具有独立性,更不是体现两性平等承担家庭责任这一理念的立法选择。如果在《社会保险法》中能够有明确而独立的男性带薪护理假,为男性分担生育责任提供机会保证,将会是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表明我国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进的理念又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