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分两部分,职工个人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政策规定,当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
简而言之,与社会平均月工资相比,如果你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如果你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
1.如果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
2.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500元×3=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4500元×8%=360元;
3.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1500元×60%=900元,则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
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时,补缴的基数按照职工各年度的实际工资收入和有关规定确定。
对于新参加工作(包括职工流动到新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以职工本人取得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下限的缴纳基数调整同上。
省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缴费基数既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费额多少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计算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