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白领来说,春节前单位发年终奖,或者年会上抽中大奖,结果就是“收获”一大堆用途不大的年货。于是,有聪明人在节后当起了“换客”,或者通过网络,或者自发组织聚会,交换年货。还别说,他们多数人真换来了心爱的物品。新春时节,你“换”了吗?
易物网站年货交易火爆
“我用两瓶酒换了一张价值200元的健身卡。这两天准备把两箱王老吉、两箱特仑苏换掉。”昨天,家住建设新村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春节期间从亲友处收到不少年货,但家人都不吸烟、喝酒,所以想到通过网络将香烟和酒都交换出去。
白领“年货交换”聚会 你“换”了吗
记者登录多家互换年货网站发现,春节过后网上的年货礼品交易异常火爆。仅春节假期就有两万多人交换礼品。根据某换客网站的统计,春节以来,“年货交换”信息数量暴涨了近两倍。
除了常见的食品、礼品外,童装、五金制品、宠物用品、珠宝首饰、书籍杂志、字画等也是抢手货。
十几人抢一件心水物品
思敏最近爱上以物换物,前几天就参加了一场在华侨新村某酒吧举行的私人“年货交换”聚会。
“是第一次参加聚会,对大家还不太熟悉,不过这样挺好,既能换东西,又能认识朋友。”思敏说,聚会的场面好火爆,有的东西十多人抢一件,最后要靠抽签来决定物品的归属。最终,她用台历换回了两个漂亮的发夹。
目前这样的“易物会”还真不少,有的“换客”更是在公司办起了“易物会”,半卖半送。
参加换物派对反而多花钱
女白领:这也是一种收获
“都怪过年前发了年终奖金,都怪到处打折。”某私企行政经理徐小姐说,春节前看到不少商家的打折信息,忍不住买了一大堆商品,现在发现没什么用,“为这事在过年期间跟老公吵了好几次”。最近,她和女同事组织了一场换物派对,不料,有人似乎花的钱更多了。
同事丁小姐也在春节前买了许多新衣服和包包。“超支不少,只好减少给双方父母的过节费。老公很不高兴,说买了一大堆,用不了多少次,还占地方。”丁小姐节后上班一打听,不少女同事都有类似的遭遇。于是,她们相约周六下午在单位附近某相熟的咖啡店举行换物派对。“主要是熟人之间换物,或者熟人带来的朋友,这样对商品质量相对有保障。”
她们约定,以易物交易为主,但如果交易的一方看不上另一方的物品,而另一方很喜欢自己的物品,就用现金来买。
结果,参加这个小型跳蚤市场的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其中,白小姐用一件“颜色过于张扬,可穿机会少”的桃红色西装外套换回一件丝质衬衫和一个戒指。
咖啡店侍应生小艾是换物派对里唯一的男性,根据他的观察,“大家一直在不停地挑,都有换东西、买东西,我感觉她们没怎么套现,花的钱似乎更多了。”
发起人丁小姐承认,有些参加派对的人没换到什么好东西,反而多花了钱。但女人们在一起喝喝咖啡,聊聊购物经,认识新朋友,度过一个欢乐下午,“也算是种收获”。
■易物攻略
●QQ群易物效率高
除了一些专业的易物网站外,校园贴吧、社区论坛,甚至微博和QQ个性签名,都成为年货置换的“阵地”。记者发现,全国QQ上超过一百人的“换客”群已经超过100个,这一人群就达到数万人。
“年会时特别幸运,中了一等奖,得到一个iPadmini,特别高兴。但是我已经有一个iPad了,所以这个iPadmini 对我来说用处不大。加上想买一个单反,我就想置换一下或者加点钱,把这个东西合理利用起来。”保利中环广场的白领林小姐说,她把交换信息写在QQ签名上,不一会儿就收到同事小陈的交换咨询,双方很快商议好交换价钱。
“还是QQ的效率高!”林小姐说,平时经常将闲置不用的东西拿到网上去置换,往往能淘到好东西。
●上班刷微博推销
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流行“换客”微博,现在广州白领中也兴起微博换物。在环市东世贸中心上班的阿Yan,上班时还忙着偷偷刷微博“推销”自己的年货,“@了比较熟的好友,还@了一些‘换客’微博主,不过本地有规模的换客微博不多,这点很可惜。”
●手机软件渐走红
此外,有软件开发者不失时机地推出手机交换软件,一款名为“交换”的闲置物品交换软件悄然走红。此前有媒体报道一名27岁的广州手机从业者兼玩家李启华,和五六个好友一起研发了这个应用。“我们在去年11月推出这个应用,当时不足百人,到目前已有几千名本地用户,多数是年轻人。”他告诉新快报记者。
网上交易换来过期货
律师:最好当面检查
网上置换年货虽然方便快捷,但也要注意维权,这不,网友钱小姐就换回了两盒过期的蓝罐曲奇。“本来想报案的,但价值不大,算了,免得麻烦。”钱小姐郁闷地说。
家住淘金社区的年轻人维维换年货也换来了一肚子气。她本想将单位年前发放的两套保健品通过换物网站换几盒进口巧克力,结果换来了过期物品。“没想到连年货都有人骗。”无奈之下只能自认倒霉。主要从事本地民事纠纷的周律师提醒市民:“目前对于自然人物品之间的转让或交换,尤其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和监管,加上取证相对困难,数额较少或者难以界定,市民往往难以进行维权。所以不建议市民进行类似的‘物物交换’。”
他说,如果一定要交换,最好当面交换和检查,并要求对方提供收据、发票等。
■说法
●工商不属于消费者行为,难以监管
“节后涉及网络购物和购物过程中诈骗的投诉的确有所增加。”越秀区工商分局负责消费者投诉的陆主任表示,市民之间的“以物换物”由于不涉及实体经营者和传统意义上的交易行为,因此参与换物的市民不属于“消费者”行为,难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但工商部门会对相应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检查,若涉及手续不齐全、大量虚假信息和大量诈骗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甚至取消该网站资格,类似问题会交由专业市场分局负责处理。如涉及诈骗则会建议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陆主任建议,目前知名的网络交易平台由于拥有“第三方信用工具”(如支付宝),市民权益相对有保障,但物物交换仍依靠个人信誉,为了切身利益,“没必要赶这个时髦”。
●警方
损失小证据不充分,较少立案
处理过以物易物换来劣质商品的“案件”的越秀区公安分局汤警官告诉记者,网络换物被骗,可以以对方涉嫌诈骗进行举报。“市民最好提供网址、对方的收件地址、一些聊天记录或者对话录音等。”但他坦言,实际操作中由于事主保留的证据不充分,加上损失数额不大,公安机关真正立案的不多。“不少人即使来报案,最后也只能当买个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