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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教师薪酬高于公务员

    来源:深圳新闻 时间:2013-01-07
    核心提示:据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政府在近日正式公布关于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提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高于国家公务员。这个规定对于老师队伍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有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深圳市在编教师平均月工资水平在6000元以上,与深圳市公务员平均薪资水平大抵相当。不过,有不少老师表示,尽管单纯从表面的工资来看,两者相差不多。不过,实际中的待遇仍然区别很大,主要集中在福利以及其他收入方面。刘伟是深圳一所重点中学的资深教师,由于经常和公务员打交道,对双方的收入都比较了解。如果说公立学校的在编老师勉强和公务员工资有一拼的话,众多临聘教师以及广大民办学校的老师,则处于低收入阶层了。

      据了解,其实,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就已经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而深圳也在2008年颁布相关条款,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建立正常的教师晋级增薪制度。对此,有老师和专家都认为,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老师的薪酬待遇,以吸引优秀人才到教师队伍中。

      记者了解到,对于提高教师的薪酬情况,广东省教育厅目前已经做出相关规划,各级财政从2010年起都将逐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一个百分点,到2020年,广东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达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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