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艾酷(Akku)和莉拉•晒丽噶(Leela Sherigar)来自印度南部,1971年两人为一家政府的女教师培训机构工作,开始从事厕所清洁工作。当时年仅18岁的她们因为是新人,每月只能领到15卢比(约合1.75元人民币)的工资,一年总共才180卢比(约21元人民币)。她们一干就是40年,而且一天不落。纵然如此,40年来她们的工资从未涨过。
艾酷介绍说:“他们每年都允诺涨工资,但这一天永远都不会到来。”两人最终忍无可忍,在2001年向印度南部乌杜普州的卡纳塔克邦行政法庭起诉,结果两人的工资被同时叫停。热爱这份工作的她们就这样无偿的为这家机构又工作了11年。即使在卡纳塔克邦高等法庭和最高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时,也未曾要回两人应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