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 孙覆海 通讯员 葛红普)为有效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日前,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停工令”。
通知提出,各建筑工地凡气温达到30摄氏度以上,从中午12点到下午2点30分停工;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从中午11点到下午3点停工;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从中午10点到下午4点停工。
各级城管部门和环卫作业单位,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自中午11点至下午3点30分,停止保洁人员户外作业;当气温超过40摄氏度,全天停止户外作业。
园林绿化施工作业,要严格按照防暑降温要求安排作业时间。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时,中午11点到下午3点应停止户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时,全天停止户外作业,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职工连续作业时间,防止因中暑或疲劳发生安全事故。
市政工程施工作业,凡气象部门预报的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中午11点至下午4点严禁露天体力施工,对必须保证作业的工序或机械施工的,要切实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障施工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