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电话:0535-6730782
  • 微信公众平台
  • 个人求职客服
  • 企业招聘客服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热点 >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受伤算工伤吗?

    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中国就业创业 时间:2018-07-10 作者:钱德明
    核心提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咨询:俞某是某建材有限公司职工,爱好打篮球。今年3月9日,公司邀请一协作单位举行篮球比赛,他被选中参加。比赛中,他来回奔跑,在激烈的争夺拼抢中不慎倒地受伤,医院诊断为左小腿骨折。俞某想问,他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解答:俞某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受伤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侧重于保护职工的立法原意和司法实践,在认定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时不能机械绝对,应当作广义理解,即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单位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因此,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受伤,可以视同职工参加单位临时指派的一项工作而受伤,是职工工作的延伸,应视为因工作原因而受伤。
     
      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钱德明 江苏省如东县人社局)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客服服务热线
    0535-6730782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2008-2022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79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