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小陈在送快递时摔伤,花费近万元医疗费,但公司并没有给小陈上工伤保险,理由是小陈与公司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李秀媛:用人单位应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物流公司未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在小陈发生工伤时,应当由物流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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