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位市民,一半没有加班费
究竟有多少市民拿到了该有的加班费呢?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5位市民表示国庆长假没有加班费,而另一部分市民则表示虽有加班费但并不多。
在市区一家企业工作的小刘,中秋国庆8天长假,加了4天班。“我们单位虽然有加班费,但并没有增加多少,只是象征性的加点。”
“没听说有加班费,只发了一些月饼等福利。”在一家超市工作的王女士说,长假期间她一直在加班,根据以往的经验,工资都是按照平常的发放。
酒店说法
有加班费,但还未制定标准
接到小王的投诉后,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了小王工作的酒店,对于长假期间没有加班费的问题,酒店负责人这样解释,“由于酒店开业不久,一些相应的政策没有完善。加班费肯定是有的,只是还没有发放到位,我们与员工签订的合同和员工手册上都写了加班费这一项。”
对于酒店会支付员工多少加班费?负责人表示,会参照众多酒店的发放标准,暂时还未制定出来。
部门
前4天的加班工资为工资的300%
加班费发放,国家制定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刘良佳介绍,八天长假,其中前4天为法定节假日,后4天中2天为调休,2天为公休。这样,劳动者前4天加班可领取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后4天加班且单位不安排补休的,则应按不低于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到每个劳动者,长假期间加班费的多少与工资基数有关。加班工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则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