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省、市司法部门和妇联组织联合举行“12·4”法制宣传活动,来自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律师顾问团的律师、专家们就如今女性朋友有关法律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如今,女性维权热点不仅限于“家暴”,高工退休、打工妹劳动权利、妇女的性别歧视及下岗女工的社会福利等问题,开始成为维权关注热点。
人物1“80后”职场女
孕后调岗减薪1000多元,凭啥?
随着“80后”女性群体到了适孕年龄,其生育维权也随之成为热点。
在沈阳一家电子数码公司工作的小金怀孕5个多月了,从得知她怀孕起,老板就以照顾她身体状况为由,把她调换到了相对清闲的岗位,工作量确实减少了,但随之奖金也少了,工资由原本的3000多元降到2000元。小金说,目前她的身体条件完全可以胜任之前的工作,可非要让她换岗,无形中每月少赚了1000多元。“身边很多同龄女生都为此不敢要小孩。”对此小金很无奈,“怀孕就要受到这样的待遇吗?”
【专家支招】
律师团王金兵律师解释,一旦女性孕期工资待遇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实属违法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小金的情况,如她发现自己孕后所到岗位的待遇标准,较比之前在此岗位工作员工的待遇低,便可投诉。此外,在入职之初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也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条款,避免企业在相关条款中“钻空子”。
人物2七旬张大妈
被同居20年的大爷甩了,咋办?
家住皇姑区的赵大爷今年86岁了,最近,他离开了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张大妈,被女儿接回自家照顾。原来,生病的张大妈没能力继续照顾他了。张大妈身边没有儿女,最初两人也没办结婚登记。如今生病了,赵大爷却离开了她。
“我现在都70多岁了,这些年净照顾老头子了,如今自己病了,倒没人管了吗?”伤感的张大妈很不解。
【专家支招】
王律师说,张大娘如果最初与赵大爷按法律程序登记结婚,那么如今的赵大爷就应承担夫妻扶养义务,必须照顾张大妈。但最初两人属非婚同居,则法律上不存在此义务关系。
王律师说,近些年来,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现象增多。尽管因同居关系引发子女抚养、财产、侵权等纠纷时,作为普通民事纠纷的一种,要接受法律的管束与制裁,但在财产权利义务关系上却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老年妇女应尽量避免非婚同居。
人物3大四求职女生
应聘常输给低学历男生,为吗?
很多女大学生前来咨询“平等就业权”的问题。今年上大四的王思瑶,如今最大的困惑就是找工作。“学历不是问题,能力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竟因为我是女生!”小瑶发现,很多招工单位存在变相的性别歧视。“虽没明确注明不要女性,但最后我却常输给学历不如我的男生,男生就业成功率明显高于女生,这样公平吗?”王思瑶觉得极不公平。
【专家支招】
相关专家认为,现在职场中的性别歧视确实存在。专家提醒新步入工作岗位的女性,可到妇联和劳动部门进行相关劳动维权的咨询,了解有关社会保障等问题。这样,就可以在自身就业利益得不到保障时,懂得用法律武器进行“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