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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防以“应聘招工”为名实施强讨恶要

    来源:中国警察网 时间:2010-12-06
    核心提示:犯罪嫌疑人利用小企业招聘制度不规范、急于招工的心理,主动联系,轻易获取了受害人的信任。
    【案例】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打掉了一个以“应聘招工”为幌子实施强讨恶要的犯罪团伙,19名团伙成员悉数落网。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在互联网上随机寻找招聘信息,并致电急于招工的小老板张某。尽管双方在电话里讲好招工人数,但陈某纠集了超过之前约定招工人数数倍的人员,带着从火车站捡拾和购买到的废弃长途火车票,赶赴约定地点与张某见面。见到应约而来的张某,他们一拥而上,逼迫张某安排工作。张某苦于通话过程没有录音,口说无凭,百口莫辩。而犯罪嫌疑人乘机展示车票,借此强行讨要万余元路费及误工费。经查,这伙人已先后两次利用该手段,从无锡市两家企业强讨恶要两万余元。

      【分析】

      此类案件貌似“招工纠纷”,实则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小企业招聘制度不规范、急于招工的心理,主动联系,轻易获取了受害人的信任。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作了诸多准备(比如捡拾和购买废火车票以作为凭证、成员之间统一口径等),给他们的犯罪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产生“纠纷”后,犯罪嫌疑人利用国家照顾农民工的政策和社会同情弱者的心理,施压招工老板,迫使其支付来往车票和误工费。招工老板苦于缺乏双方约定过程的相关证据,为避免麻烦放弃报警,选择赔钱息事宁人。

      【防范对策】

      警方提醒企业要尽可能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或者通过劳动力交流洽谈活动等正规渠道招工。企业负责人更要增强防范意识,绝不可一见有人应聘,便因急于招工而放松警惕。可采用事先与应聘方面谈的方式确定人数、待遇等细节问题,若是以电话或互联网联系的,应尽量对双方约定时的通话或聊天记录予以保存,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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